书法艺考重要信息点击查看
第一条学校全称:菏泽学院
第二条学校代码:
第三条学校校址: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
第四条办学层次:本科
第五条办学体制、类型:公办普通高等学校
第六条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:
学院
省份
招生专业
科类
层次
学制
计划
专业成绩的使用
美术与设计学院
山东省
美术学
艺术类
本科
4
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
动画
艺术类
本科
4
30
视觉传达设计
艺术类
本科
4
60
环境设计
艺术类
本科
4
50
产品设计
艺术类
本科
4
30
书法学
艺术类
本科
4
35
使用山东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
山西省
书法学
艺术类
本科
4
10
使用山西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
贵州省
书法学
艺术类
本科
4
5
使用贵州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
音乐与舞蹈学院
山东省
音乐学
艺术类
本科
4
70
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
音乐表演(声乐方向)
艺术类
本科
4
10
音乐表演(民族乐器方向)(说明:民族乐器方向,且主项为古筝、扬琴、排箫、二胡、唢呐、三弦、竹笛、板胡、管子、笙、京胡、琵琶、中阮、柳琴、大阮)
艺术类
本科
4
15
舞蹈学
艺术类
本科
4
45
使用山东省舞蹈类(艺术舞蹈)专业统考成绩
舞蹈学(体育舞蹈男)
艺术类
本科
4
15
使用山东省舞蹈类(体育舞蹈)专业统考成绩
舞蹈学(体育舞蹈女)
艺术类
本科
4
15
注: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。
第七条报名条件:
1.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。
2.身体健康,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。
3.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,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。
4.报考我校音乐表演(声乐方向)的考生,主项(技能1)须为声乐;报考我校音乐表演(民族乐器方向)的考生,主项(技能1)须为民族乐器,且民族乐器种类须与我校规定的招生乐器方向一致。
第八条收费标准:
学分制收费,相应专业学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函〔〕72号文件执行,如有变动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。
第九条录取办法:
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、山东省教育厅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、山西省教育厅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制订,将在《菏泽学院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》中发布。
第十条其他:
1.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之处,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。
2.本简章由菏泽学院负责解释。
第十一条联系方式:
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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