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内容为虚构故事,如有雷同实属巧合。
1
“我喝多了,你有空来接我一下吗?“
收到常远消息的时候,我正在卫生间里和爆了的水管作斗争,冰凉的水从裂缝里挤出来,把我浇得瑟瑟发抖。
有空吗?
应该是没空的。
但对面似乎料定了我会答应,很快发来一个定位,还叮嘱我:“记得把我上次借给你的外套带来。”
脚边的水管滋滋乱叫,我咬咬牙,胡乱地在上面系了条毛巾,飞快地冲出去换了身衣服,直奔常远发的位置。
时间太晚,路上已经没多少车。
出租车司机无聊地跟我搭话:“这么晚了还去酒吧,是接男朋友吗?”
我在心里苦笑一声,答道:“是去接别人的男朋友。”
车内气氛骤然变得古怪,司机干笑两声,“别人的男朋友干吗要你接呀?”
问得好,“可能我脑子有病吧。”
“……”
快到目的地的时候,我给常远发了条消息,这人一如既往地回复不及时,十来分钟后才大发善心赏了我一个字。
“哦。”
酒吧大门从内拉开,常远揉着太阳穴走了出来。
他朝我走近,既没有跟我说一声“麻烦了”,也不问我怎么这么狼狈,就那么理所当然地伸开手,“衣服呢?”
我把外套搭在他的臂弯,他随手拎起来闻了闻,“洗干净没?”
我点点头,他才满意地扔给我一串钥匙,“我喝多了,等会儿你开我的车。”
说完又钻进酒吧。
我费了好半天劲才找到他的车,一片昏暗里,我疲惫地倚在驾驶座上休息,也许我不该看向窗外的,至少在那个瞬间不该。
常远又从里面出来了,只不过身边还有另一个女孩。
那是他养母的女儿。也可以换种说法,那是他女朋友。
我看见常远把我带来的外套披在她身上,和她拥抱后,把她送上了出租车,女孩甜甜地给了他一个飞吻。
常远笑笑,跟她挥手道别。
但当出租车消失在街口,他的脸几乎在瞬间冷了下来。
我看着他一步步走来,拉开副驾的门,沉重地坐下后,就开始闭目养神。自始至终,他都像看不见我湿漉漉的头发和衣服一样。
我就像是被他花钱雇来的代驾,可我又没办法抱怨,因为选择是自己做的。
回去的路上很沉默,我试探性地问他,“你今天,跟谁一起来的啊?”
常远连谎都不愿意撒,“你不是看见了吗?乔可大半夜一个人来喝酒,给我打电话,我不放心,就来陪她了。”
我有些窘迫,还有些失落。
原来常远早就注意到我的目光了,那他还那么干脆地把我带来的外套披在别人身上?
——还真是一点都不考虑我的感受啊。
缓慢风干的衣服好像一点点带走了我身上的温度,我甚至感觉到自己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在轻微颤抖。
我试图提起嘴角,但估计比哭还难看,“那你这算是来陪妹妹,还是陪女朋友呢?”
常远从后视镜里古怪地看了我一眼,“有区别吗?”
“当然有啊,”我强撑着玩笑道,“你女朋友要是知道我送你回家,不会很生气吗?”
常远揉了揉眉心,“她不会介意的。”
我轻轻“哦”了一声。
他好像终于注意到我的颓然,但说出的却不是什么关心的话,“你怎么弄成这样,去过泼水节了?”
然后不等我回答,又把头转了过去,“开空调吧,你要是感冒了,我还得给车子消毒,怪麻烦的。”
2
常远的家我来得轻车熟路。
这里卫生是我打扫的,盆栽是我买的,甚至冰箱里的食材都是我上次来带的。
但是多可笑啊,女主人却另有其人。
临走前,常远又拿出一件外套,像施舍一样丢过来,“穿着吧,下次带给我。”
我实在是太累了,“下次还是喊代驾吧,我又没什么身份,回回喊我接你,次数多了总说不过去。”
“不是你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,有需要随时可以喊你帮忙吗?”
好一个“最好的朋友”啊,那一瞬间,我感觉全部的力气似乎都从皮肤骨头上剥离一样。
他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,这种话也能坦荡荡地说出口吗?
如果不是喜欢他,我是吃饱了撑的,放着自己一地鸡毛地生活不管,整天跟个小行星似的围着他转。
他明明对我胜券在握,理所当然地接受着我所有好意,转头却残忍地用“好朋友”几个字打发我。
常远啊常远,你可真够自私的。
回到家已是深夜,包着水管的毛巾不知何时被冲到了一边,卫生间里跟水漫金山一样,
水从门缝里源源不断地向外流,浸湿了客厅里的地毯。我望着虚空发了会儿呆,轻声问自己:“阮瑜,你图什么啊?”
我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错了,我和常远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。
明明当初,应该成为他女朋友的人是我啊。
那时我们还在读大学,许多公共课都是在一个教室上的。但直到大三那年,我对常远的印象也仅仅是“金融那个有点酷的男生”。
后来为什么会有交集,全因为我点儿背。
那是大三的元旦,我跟室友出去跨年,景区里,本该排长队的项目全都门庭冷落,但大桥边却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。
室友爱看热闹,拉着我硬挤了过去,然后我们看到了一个哭嚎的男人。
他跪伏在地上,举着一个牌子,上面写着:求求大家救救我儿子,他明天必须动手术了,再凑不到钱他会没命的!
人群一阵骚动,不信者居多。
男人为了证明,跪在地上重重磕起了头,直到额前血肉模糊。
景区保安很快赶了过来,把他从地上拖拽起来,语气凶狠地让他滚,推搡间,男人口袋里的钥匙掉了出来。
叫嚣的同情和怜悯让我无法坐视不管,可捡起钥匙递给他的那一瞬间,我也看清了他眼底疯狂的火焰。
他一把抓住我,死死勒住了我的脖子,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,颈边已经横着冰凉的东西。
“再过来我就捅死她!我儿子活不了,你们都不要活了!”
男人歇斯底里地让保安去喊媒体和记者,说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凑到手术费。
保安傻了,我也傻了,过度的恐惧让我喉咙痉挛,连呼救的声音都发不出。
但就在这时,变故再次陡然发生。
有人从旁边了冲了过来,狠狠给了男人一脚,顺势压在了他身上,大声喊着:“还愣着干吗,来帮忙啊!”
保安这才惊醒似的跑来,踢开地上的刀。
摆脱桎梏的我软成了一滩泥。泪眼朦胧里,我看到了警车,看到了相机,闪光灯……然后是朝我走来的常远……
那个场景许多年后我都忘不了。
他脱下外套,裹住了瑟瑟发抖的我,也替我隔绝了那些可怕的声音,安慰我道:“没事了。”
事后,警察找我们做笔录,叮嘱常远以后不要这么莽撞,“英雄救美也要分场合的。”
从警局回去的路上,我仍旧抱着室友的胳膊抽抽噎噎,常远跟在旁边,无奈地叹了口气,“唉,小哭包,你们在这等我两分钟。”
他跟阵风似的跑进旁边的商场,又很快出来,只不过这次,手里多了两串冰糖葫芦。
“吃点甜的就不要哭了,你没看见路人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吗?”
3
毫不夸张地说,那个夜晚,常远就像一簇火光打进了我漆黑的世界。
为了感谢他,也为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小心思,我给他发了好几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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